培训对象为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范围由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目录确定。
资料准备
1.培训申请表1张(本站下载或培训时填写);
2.一寸免冠彩色证件近照2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或者学历证明原件1张(学历证明书本站下载),或者户口本复印件(登记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上,带原件核对);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份证复印件1张;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身份证原件。
(读取电子照片用于考试及制证)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