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资料准备
1.培训申请表1张(本站下载或培训时填写);
2.免冠彩色证件近照2张(一寸或二寸);
3.身份证复印件1张;
4.主要负责人另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张;
(非法定代表人的正职领导,比如总经理,提供职务任命书复印件1张)
5.身份证原件(读取电子照片用于考试及制证)。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第九条第二款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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