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10.5.4  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足够远(一般为5m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3.6.14 气瓶的放置地点距明火不小于10m,作业场所的氧气瓶与易燃烧气瓶间距离不小于5m。

JGJ160-200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规程》8.9.6 气瓶(乙炔瓶、氧气瓶)与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2.9.5 乙炔瓶氧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动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

  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5.2.9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